(截止日期:115/03/26) 屏東縣-優秀學生(高科技人才)
請先參閱【獎助學金申辦注意事項】: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06-1043-138924,r1631.php
一、 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培育高科技產業人才,補助本縣公私立高 中職發展高科技產業課程、支持教師進修相關科系研究所碩、博士班,並 獎勵高中職以上優秀學生就讀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厚植本縣高科技產業 人才培育,特訂定本計畫。
二、 本計畫之經費補助項目如下:
(一)推動本縣公私立高中職高科技產業課程發展: 為鼓勵本縣公私立高中職積極發展「智慧農醫」、「綠色材料」、 「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高科技產業主軸課程,每校 每學年以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為經費補助上限,檢具「○○○學年度 屏東縣推動高中職高科技產業課程發展計畫書」(如附件1),內容包含 課程規劃表及經費概算表向本府申請以下經費:
1、 補助學校發展「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 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高科技產業主軸課程所需充實改善教學設備及 材料之費用。
2、 補助修習「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 其他新興科技」等高科技產業主軸課程學生參加科展或專題研究相 關競賽等相關費用。
3、 補助修習「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 其他新興科技」等高科技產業主軸課程學生參加企業及學術研究單位 參訪等費用。
4、 請依照「屏東縣推動高中職高科技產業課程發展計畫經費編列注意 事項及基準表」編列經費,且資本門經費總額以核定總經費10%為上 限。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
1、 本縣公私立高中職開設「高科技產業學程」,凡在學期間修畢該學 程滿20學分(含核心課程至少6學分),且20學分皆獲該校畢業學分 採計,高科技產業學程每科學業成績均達80分(甲等)以上者,依學生修習「高科技產業學程」之學科成績總平均進行比序排定,經 審定後發給,每名1萬元,共計60名。高中職學生已領取本項目獎學 金者,不再受理同一人之申請。
2、 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研究所、博 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 「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科系,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 (甲等)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由審查小組審定,依申請者學業 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 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