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115/8/7~115/9/21) 115-1學期隆玉獎學金
1.申請時間:115年8月7日至115年9月2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2.1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及專二至專五學生申請資格:
(1)在校各學期操行成績皆在85分以上
(2)在校各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名皆在前20%
2.2大學部一年級、五專部一年級新生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
(2)入學成績優良,可資證明者
(請務必選取正確之附件申請表填寫)
3.獎助內容:獲獎者每名獎學金伍萬元。
4.符合規定之申請資格者,於申請期限內將紙本申請表及應繳證明文件備妥,經導師填寫評語及系辦核章後繳至學務處。另須在本校校園入口網站/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申請系統填寫資料,始完成申請程序。
5.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課指組楊小姐02-27712171分機1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