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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僱型工讀生作業流程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勞僱型工讀生作業流程

依據:依據本校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辦理

(請領學生公費及獎勵金預算項下)

流程

 

 

注意事項:本工讀助學金原則每學期申請一次,勞務契約為一學期一聘(學年第一

學期為9-12月;學年第二學期為3-6月﹞,若有特殊情形依實際狀況訂定勞僱契約。

用人單位應於聘用起始日前5個工作天完成申請程序,並將申請書送人事室完成投保聘用程序,未完成者無法支薪。另用人單位應於聘用結束日前5個工作天完成工讀生離職申請程序,並將離職申請書送人事室完成退保程序,未完成程序者所產生額外費用將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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