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114/10/20) 台南高工校友會-優秀清寒校友獎學金
1. 獎助名額與金額:
(1)請參閱附件說明。
(2)申請名額超出限額時,以學科成績之高低做為取捨標準,獎助名額與金額,得視申請狀況調整之(或增加名額,或增加金額),若研究所(或大學院校)名額不足,得以大學院校(或研究所)名額補足之。
(3)單一學校獲獎名額以不超過總名額之二分之一為原則。
2.申請人資格:
(1)凡自台南高工畢業,現就讀於新竹縣市(含)以北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大二以上或研究所之校友。(須檢附台南高工畢業證書影本及前一學年度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2)申請人前一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請自行換算成百分制),且無不及格之科目。(須檢附前一學年度大學院校或研究所之成績單)
(3)申請人家境清寒、中低收入戶(須附證明)或家中有持有重度以上殘障手冊之親人(限直系血親)者優先發給,但其名額以各類別總額的二分之一為限。
3.申請及頒發時間、地點:
(1)請於時限前填妥申請表,檢附前一學年度之成績單、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及台南高工畢業證書影本,掛號郵寄(116台北市文山區景仁街20巷15號5樓)台北市台南高工校友會收。
(2)申請表可於校友會網站下載使用
(3)獎助學金訂於會員大會時公開頒發之,獲選者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前來驗核(當場發還)及領獎。
(4)獲獎同學需親自出席領獎,本會不另行寄發,亦不得請人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