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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114/10/20) 廣東同鄉會

 

 請先參閱【注意事項】: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06-1043-138924,r1631.php

 

 

獎助對象:
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不含空大)、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粤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省、陸港澳地區及僑居地)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申請本會獎助學金各級學位期限:博士班四年、碩士班二年、大學部依其修業年限(延長年限者不得申請)
申請資格:
(一)申請獎學金者,(111)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
(二)申請助學金者,(111)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乙等或七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家境清寒者,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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