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114/06/16) 普仁-育成計畫
請先參閱【注意事項】: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06-1043-138924,r1631.php
申請資格:
1.凡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校清寒學生,其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操行80分(含)以 上者,或具特殊專長或表現者。
2.本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
本計畫學生之權利及義務:(義務將列年度評估之條件)
大專組權利
1.每月獎學金。
2.參與基金會所辦理之各項活動。
3.可申請育成費用。
4.學年學業成績達90分(含)以上或班級前 三名,頒發普仁書卷獎獎學金4,000元; 凡學生參加國內競賽,並獲優越成績者, 頒發普仁技藝獎。
大專組義務
1.簽署同意書。
2.每年從事志工服務30小時(含)以上。
3.1月、4月、7月和10月需繳品格申論題, 其餘月份則繳交生活近況表。(每月30日 前繳交)
4.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且 各科應達60分(含)以上。
5.參加相關團體活動、課程出席率須達80% 以上。
6.團體活動回家作業繳交率達100%。
7.每年至少參與育成年度工作坊一次。
8.上述一項義務未達標準須提出書面說明。
學生年度考評:
(一)評估時間:每年8月評估。
(二)評估項目:未達下列評估者即停止補助 1.志工時數大專每年30小時,高中每年12小時;年度實習者應於實習前2個月 提出申請,年度實習時數方可列入年度志工服務30小時計算。 2.學期成績需平均70分(含)以上,且各科應達60分(含)以上。 3.學生需守法且符合育成計畫核心價值。
(三)晉級審查:專科三年級升四年級的學生應於當年6月向秘書處提出晉級審查,送 委員會審核是否繼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