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114/10/05)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新生亦可)
請先參閱【申辦注意事項】: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06-1043-138924,r1631.php
一、申請對象:
本校五專、大學部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且德性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二、檢附資料:
- 申請書。
- 低收入戶證明(以「低收入戶」資格申辦本學期學雜費減免通過者,免再附證明文件)。
三、助學金額:
- 大學部、五專4~5年級每人新台幣五仟元。
- 五專前3年每人新台幣三仟元。
四、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 (三)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 (四)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 (五)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 (六)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 (七)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 (八)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 (九)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 (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 (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 (十三)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五、備註: 原住民低收入戶同學請改申請「行政院原住民低收入戶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