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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 新住民子女培力獎助學金

 

※因應內政部系統特殊性,請填報申請,經初審予以推薦後,再行通知限期送交表件。

 

 

EX:王大明
EX:D123451234
EX:電機一甲
EX:93.3.3
EX:0911222333
EX:(106344)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EX:王大大
EX:中華民國
EX:曾美美
EX:印尼
EX:中華郵政-存簿儲金 EX:中國信託-敦北分行
EX:王大明
EX:00123456478912(共12-14碼)





EX: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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