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科大經濟變動學生就學支持補助115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說明

本校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辦理「北科大經濟變動學生就學支持補助」,協助因家庭經濟變動而影響就學之學生減輕經濟負擔、穩定就學。

本補助申請對象為本校本國籍在學學生,包含五專、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但不含進修部學生(學優專班除外)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父母或監護人)因美國關稅對經濟情勢變動或產業調整而造成非自願性失業之經濟變故,致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動者。
  2.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一、申請方式(分為兩種管道)

本補助採「自行申請」及「學校通知申請」雙軌方式辦理:

(一)自行申請

符合前述資格且有意願申請之學生,請於申請期間內依公告方式完成申請並繳交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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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家庭近期確有經濟變動情形,但不確定相關證明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亦可先依公告方式提出申請或洽承辦單位詢問,由學校協助確認資格及應備文件。

(二)學校通知申請

本校將依既有學生資料進行資格比對,針對可由校內資料初步辨識之符合資格學生,視當年度經費及辦理情形,以電子郵件主動通知申請。

收到學校通知之學生,僅代表經資料比對後「初步符合申請資格」,仍須於通知期限內完成申請及繳交相關文件,始完成申請程序。

二、補助標準

  1.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因相關經濟情勢或產業調整造成非自願性失業之經濟變故者:依本校補助要點所定標準辦理。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依本校補助要點及審查結果核定補助金額。

實際核發金額及名額,依當年度經費總額、申請人數及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三、重要提醒

  1. 自行提出申請或收到學校資格通知,均不代表已獲核定補助。
  2. 所有申請案件均須經學務處資格初審及審查會議審議後,始核定補助名單及金額。
  3. 申請人應依規定據實提供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資料不齊者,學校得通知限期補件。
  4. 同時符合本補助多項資格者,依補助要點規定擇優核給,不重複發給。
  5. 審查結果及後續核發作業,將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申請方式: 依公告方式完成申請及資料繳交

相關資格、應備文件及補助規定,請參閱附件「北科大經濟變動學生就學支持補助要點」

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學生輔導中心。

承辦人:王小姐
分機:1238
Email:jess@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