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辦理:請向本校原資中心提出申請》
申辦期間(依公告)校內收件:即日起114年05月31日(17:00)止
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且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國民小學至公私立大專院校日間部原住民族學生,並於113年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
※各級學校之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恕無法申請
申請表件:
申請方式:請檢附申請表件,繳交至本校原資中心(光華館3樓324室)
※請於期限內繳件,逾期恕不受理
聯絡資訊
詳情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0988&s=145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