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114/10/01)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統一辦理:請向本校原資中心提出申請


申辦期間

校內收件:即日起114年10月01日 (17:00) 止

申請資格

  • 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且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 不包含
  1. 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2.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
  3. 研究所就讀第三年(含)以上

申請限制

  • 當學期已申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院校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不得再申請本項獎助學金。(請擇一申請)
  • 當學期已申請其他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不得再申請本項獎助學金。(請擇一申請)

申請標準

  • 優秀獎學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學士班$10,000、碩士班$15,000、博士班$20,000)
  • 清寒獎助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 (學士班$10,000、碩士班$15,000、博士班$20,000)
  • 生活津貼: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每名$6,000

申請表件

優秀獎學金

  • 申請書
  • 切結書
  • 領據
  • 在學證明(正本)
  • 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勿省略記事)

清寒獎助金

  • 申請書
  • 切結書
  • 領據
  • 在學證明(正本)
  • 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勿省略記事)
  •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經濟弱勢相關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

生活津貼

  • 申請書
  • 切結書
  • 領據
  • 在學證明(正本)
  •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申請方式 ※請於期限內繳件,逾期恕不受理

請檢附申請表件及相關證明繳至原資中心辦理

聯絡資訊

學務處 原資中心 (光華館三樓324室)

  • 麻妮(Mani)
  • (02)2771-2171#1241
  • t170406@ntut.edu.tw

 

※詳情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