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辦理:請向本校原資中心提出申請》
申辦期間
校內收件:即日起114年10月01日 (17:00) 止
申請資格
- 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且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 但不包含:
- 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
- 研究所就讀第三年(含)以上
申請限制
- 當學期已申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院校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不得再申請本項獎助學金。(請擇一申請)
- 當學期已申請其他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不得再申請本項獎助學金。(請擇一申請)
申請標準
- 優秀獎學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學士班$10,000、碩士班$15,000、博士班$20,000)
- 清寒獎助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 (學士班$10,000、碩士班$15,000、博士班$20,000)
- 生活津貼: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每名$6,000
申請表件
優秀獎學金
- 申請書
- 切結書
- 領據
- 在學證明(正本)
- 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勿省略記事)
清寒獎助金
- 申請書
- 切結書
- 領據
- 在學證明(正本)
- 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勿省略記事)
-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經濟弱勢相關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
生活津貼
- 申請書
- 切結書
- 領據
- 在學證明(正本)
-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申請方式 ※請於期限內繳件,逾期恕不受理
請檢附申請表件及相關證明繳至原資中心辦理
聯絡資訊
學務處 原資中心 (光華館三樓324室)
- 麻妮(Mani)
- (02)2771-2171#1241
- t170406@ntut.edu.tw
※詳情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