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有身分證或者戶籍本)或者外籍入士在台灣學校就讀者(有護照)。
二、就讀國內已立案大專院校資(通)訊相關系所之大學生及博(碩)士,並無在任何企業任職者。不包括休學生、延畢生、學分班、在職專班。
三、學期學科總均分數80分系所排前10不及格目;操性績等或80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