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參閱【注意事項】: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06-1043-138924,r1631.php
申請條件:
(一)前一學年度(114)上學期學業成績達標
- 大學:總平均成績須達75分以上
- 高中/高職:總平均成績須達60分以上
(二)在學期間獎懲紀錄良好:警告三支以下且無大、小過紀錄
(三)家境清寒且符合七項身分別之一
- 低收入戶子女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中低收入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 弱勢家庭兒少
- 弱勢家庭子女
- 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
(四)身分別「弱勢家庭子女」、「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 人士子女」適用之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標準計算規則說明
-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新台幣15,366元(指該年度 全戶之加總金額除以12個月)
- 全戶平均每人動產標準金額低於新台幣112,500元
- 全戶不動產總值低於新台幣6,500,000元
(五)非延畢生
補助金額
- 大學:每學期新台幣25,000元
- 高中/高職:每學期新台幣12,000元
基本檢附資料
- 助學獎學金申請總表(每校彙整一份)
- 附件A助學獎學金申請同意書正本掃描檔
- 附件B助學獎學金學習單正本掃描檔
-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掃描檔
- 七項身分別對應之證明文件正本掃描檔
- 前一學年度(114)上學期獎懲紀錄表正本掃描檔
- 前一學年度(114)上學期成績單正本掃描檔
身分別對應之證明文件
- 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證明
- 中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證明
- 中低收入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身心障礙生活補 助證明書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證明
- 弱勢家庭兒少:兒少生活扶助核定通知函或證明書
- 弱勢家庭子女:附件C家庭成員表、114年度『全戶』 所得稅清單及『全戶』財產清單
- 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附件C家庭成員 、身障證明、114年度『全戶』所得稅清單及『全 戶』財產清單
『全戶』定義:請參考《助獎學金管理辦法》第四條第 二項第二款
- (1) 申請學生本人(包含未婚或離婚或喪偶)、(2)已婚之學生本人(需加計其配偶)、
- 學生之父母且為監護人(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無論是否同戶籍)、
- 監護人(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無論是否同戶籍) 且無勾選「特殊情形」、
- 與學生同戶籍之祖父母(無論是否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
- 未婚之兄弟姊妹(未婚無論是否同戶籍;離婚或喪偶視為「未婚」之兄弟姊妹)、
- 已婚且同戶籍之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