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參閱【申辦注意事項】: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06-1043-138924,r1631.php
申請條件:
- 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不含進修 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 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 生)
- 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 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適用對象及優先順序如下:
- (一)低收入戶學生。
-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 組每名新臺幣5千元共120名。
-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組每名新臺 幣3千元共8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