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115/10/05) 嘉義縣-清寒優秀

 

 

請先參閱【注意事項】: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06-1043-138924,r1631.php

 

 

 

獎助對象:

  • 設籍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 、空中大學),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 列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1.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 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或 無記過之紀錄者。
  3. 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4. 前項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原始分數;前項各款之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