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115/10/31) 光寶文教基金會「育成方案計畫」獎助學金

申請條件:

一、家庭經濟弱勢系指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之一項者:

(一)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

(二)貧邊家庭(未達政府核定申請低收條件,經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鄰里長或學校開立清寒證明者)

(三)特殊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父母親中一方,由單親獨力養育子女者。

2. 父母親亡、離異、入獄或至外地工作者。

3. 家中成員罹惠重大疾病,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需檢附醫生證明)

4. 父母親一方為身心障礙者,無法從事勞力工作者。(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5. 家庭遭逢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者。

二、高中職組及大專組須具備特殊專長者指符合以下二項條件之一項者:

(一)具備下列六大類其一專長,且近三年內參加國際性競賽、校內外競賽、或具其他特殊優異事蹟表現者:

1.教育、文史哲、藝術、設計

2. 資訊、管理、法政、財經、传播

3.工程、科學、數理化、地球與環境

4. 醫藥衛生、社會與心理

5.遊憩與運動

6.其他(未包含上述5類之科系

(二)學業成績須達8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