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115/11/30) 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一、宗旨:為獎勵在學癲癇朋友,能不畏懼疾病的困擾、努力完成學業,特設此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三、「助學金」申請對象: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四、獎、助學金名額曁金額:

1.「獎學金」對象共43名,以下為各組別名額與與獎金

(1)國小組15名,每名新台幣貳仟元。

(2)國中組15名,每名新台幣參仟元。

(3)高中組10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4)大學以上3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2.「助學金」對象共4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僅限就讀國小學生申請)。

五、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財團法人新光銅添澄慈善基金會

六、申請資格:

1、申請者需附113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2、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裡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3.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新生申請者:

(1)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2)高中/職、五專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

(3)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4)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5.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6.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5年3月14日下午(星期六)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7.本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臺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

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1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8.協會得以刊載申請者自傳表內容於年刊專欄。(不再電通知)